出口押匯
出口商依照開狀銀行所開來之信用狀要求或貿易合同約定(跟單託收項下D/A,D/P),於貨物裝運後,依照該信用狀或合同規定之條款,開具匯票及提交相關單據(或僅需提交相關單據不開具匯票),委託銀行收取貨款;必要時向銀行申請資金融通。其中,信用狀項下正點單據融資稱為出口議付。
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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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品優點 |
I.加快資金週轉。在進口商支付貨款前,可提前得到償付,從而加快資金週轉速度。 II.簡化融資手續。融資手續費相對於流動資金貸款等簡便易行。 III.改善現金流量。可以增加當期現金流,從而改善財務狀況。 IV.節約財務費用。可根據不同貨幣的利率水準選擇融資幣別,從而節約財務費用。 |
服務對象 |
凡信用及往來正常,依法登記從事出口業務之工商企業。 |
申請文件 |
I.信用狀項下: (1)出口押匯託收申請書 (2)信用狀及其全部修改書正本 (3)信用狀規定之單據文件 II. D/P,D/A(跟單託收)項下: (1)出口押匯託收申請書 (2)需提交之單據文件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