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口業務
業務總類包括:信用狀通知業務、出口託收業務、轉開國內信用狀業務、信用狀轉讓業務等。
信用狀通知業務
提供客戶快速、便捷且優質之服務
出口託收業務
最快速度將您的出口文件正確寄達國外,並將款項收妥後如時撥入客戶的帳戶,讓客戶的資金運用更為靈活。
說明如下:
項目 |
說明 |
服務對象 |
凡信用往來正常,依法登記從事出口業務之企業。 |
付款方式 |
承兌交單:憑出口單據來行辦理,國外買方于承兌後即可取得單據。 |
付款交單:憑出口單據來行辦理,國外買方必須先付清貨款後始可取得單據。 |
轉開國內信用狀業務
說明如下:
項目 |
說明 |
服務對象 |
凡信用往來正常,依法登記從事出口業務之企業。 |
融資額度 |
參酌客戶實際出口結匯實績或其實際需求,依其營運、財務及信用情形等綜合評估核定,申貸方式:憑原始信用狀來行辦理。 |
商業效益 |
1.確保商業機密不被國內買方知悉。 2.利用原有出口額度取得開狀融資,免預先付款予國內買方。 3.當國外付款後,再付款予國內買方,降低交易風險。 |
信用狀轉讓業務
出口貿易商接到國外大訂單的同時,是否正苦惱著因額度不足或無額度而無法轉開信用狀而錯失商機?本行幫您解決無額度困擾!
說明如下:
項目 |
說明 |
服務對象 |
凡信用往來正常,依法登記從事出口業務之企業。 |
申辦方式 |
憑信用狀(須載有可轉讓TRANSFERABLE字樣)來行辦理。 |